
北京商报讯7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许可注销决定,因晋城农商银行部分股权未能按期完成变更,依法注销此前针对该行的股权变更批复。
据了解,2024年1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曾批复同意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晋城市天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万屹鑫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晋城农商银行7420万股股份(7%股权)。根据原批复方案,受让后,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行742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晋城市万屹鑫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行37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35%。
监管部门曾在原批复中要求晋城农商银行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因未按期完成,上述批复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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